该项目位于芙蓉区东岸街道。道路西起**路,**红旗路,长约45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管线综合、绿化、交通、照明、沿线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二、相关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三、技术规格:(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工期要求: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10日历天。
地点:(略)
五、服务标准:(略)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略)
2)施工单位(略),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施工单位必须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杜绝重**全事故,避免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中无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
六、(略):(略)
1、(略)
1)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施工过程中造成环境或物件损坏的,应积极进行恢复,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取得采(略)。
3)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略)。成交供应商负责编制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归档资料并负责完成备案,费用自理。
2、(略)
1)中标人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施工、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按采购人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监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略)
1)支付方式:(略)
2)付款方式:
①按相关规定执行,在合同签(略)。
②剩余(略),扣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后予以支付。如未满质保期,则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扣除承包人在质保期应承担的费用后无息支付
③若芙蓉区政府发布新的政策文件则按新的政策文件执行。
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本工程最终(略)。
4)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专用合同条款部分。
2、工程变更
1)原则上工程不允许变更,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签字确认后进行结算审核。
2)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专用合同条款部分。
3.工程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略),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整理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2)具体内容详见(略)。
4、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