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吴中区数字化集成项目23116004910541115401询价结果公示
按照(略)吴中区数字化集成项目23116004910541115401(项目编号:ZYT-20240418-046)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一)成交(略)
序号 | 产品 | 成交供应商 (按综合排名排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1 | (略)吴中区数字化集成项目23116004910541115401 | **工业园区嘉华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 |
(二)否决应答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6日,共7天。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略),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略)(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略)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略)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略)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略),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略)
10.异议人应保证异(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异议接收邮箱:(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