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系统“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我厅组织高校专(略)。经详细查阅申报材料,深入研判“八五”普法工作情况,拟将淮北市教育局作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推荐单位。
根据要求,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5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教育厅反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匿名举报不予受理。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邮编:(略),联系电话:(略)。
安徽(略)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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