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受**市台城街道办事处**村温边经济**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05月10日10时00分于**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对台城街道办事处**村温边经济**社陈宜禧路美嘉华庭16号102房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物业/面积158.02平方米(其中首层79.01平方米、夹层79.01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台城街道办事处**村温边经济**社陈宜禧路美嘉华庭16号102房。
3、发包期限:5年(自(略)至(略),免租期:第一个月)。
4、交易底价:(略)
5、承包款(承包款)收取方式:(略)
6、竞投保证金:(略)
7、合同押金:(略)
8、资产使用范围: (略)
9、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7年6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0% 。
10、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投。
11、承包/租方在承包/租合同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开支由承包/租方全部承担,与发包/出租方无关。
12、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包/租方在承租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电表及门窗、临时建筑物等)无偿归出租/发包方(台城街道办事处**村温边经济**社)所有。
13、如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和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14、如承租方需对商铺主体结构进行改建装修时,不能对商铺主体结构、横梁、主柱进行打孔等有损坏房屋结构的行为,并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同时报相关部门批准,其费用全由承租方承担,否则由此造成商铺损失的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转租(略)使用。
16、承租(略)。
17、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负责。
18、合同期间,承租方要负责商铺的维护维修,如发生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19、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承包方承担。
20、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1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略)(法人、(略))到**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略)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略)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略)
**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