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略))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北政函〔(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委托我局具体办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有关手续,经北流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将位于北流镇龙安村12组、新圩镇宋村十一组、西埌镇田心村旁的3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地块 范围 | 总面积 (㎡) | 规划指标要求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土地开发程度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拍 卖 起始价 (万元) |
BJ﹝2023﹞2号地块 | 北流镇龙安村12组 | 见用(略) | 8120 | (略)㎡。容积率≥1.2且≤2.5;建筑密度≥30%且≤60%;绿地率≥8%且≤15%。详见北自然资规条〔(略)。 | 工业用地 | 50年 | 现状供地 | 150 | 300 |
BJ﹝2023﹞9号地块 | 新圩镇宋村十一组 | 见用地界址图 | 3980.5 | 总用地面积3980.5㎡;(略).5㎡;容积率≥1.5且≤2.5;建筑密度(略)。详见北(略)。 | 工业用地 | 50年 | 现状供地 | 75 | 150 |
BJ﹝2023﹞21号地块 | 西埌镇田心村旁 | 见用地界址图 | 10495 | 总用地面积10495㎡;建设用地面积10495㎡(包含铁路隔离带控制区面积3235.22平方米,建筑建设区面积7259.78平方米);容积率≥1.5且≤2.5;建筑密度(略)。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4〕97号文。 | 工业用地 | 50年 | 现状供地 | 150 | 330 |
其他条件
(一)BJ〔2023〕2号地块、BJ〔2023〕9号地块、BJ〔(略)块按现状出让,出让方在出让前,应当处理好土地的产权,地块内所有房屋及建筑物拆迁补偿安置、地上附着物补偿、回建地(或回建房)安置等问题,出让地块内外“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土地)等建设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严格按照北自然资规条〔(略)〔(略)〔(略)的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BJ〔2023〕2号地块、BJ〔2023〕9号地块、BJ〔(略)块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就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入市后按照《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北政发〔2024〕3号)中的《北流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缴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 行)》文件规定收取。
(三)入市后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相关税费按规定由竞得者自行到相关部门缴纳。
(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按规定享有转让、租赁、作价入股、抵押等权利。
(五)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地上照明线路、有线电视线路、通信光缆及高压线路等线路的,由竞得人联系(略),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入市后需办(略),由竞得人到有关部门办理。
(七)BJ〔2023〕2号地块严格按照北自然资规条〔2023〕275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八)BJ〔2023〕9号地块严格按照北自然资规条〔(略)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九)BJ〔(略)块严格按照北自然资规条〔(略)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十)项目用地若需办理林地用地手续的,由受让人自行联系林业主管部门办理,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略),并做好相应(略),费用自行承担。
(十一)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略)。
(十二)涉及规划需要拆除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拆除,补偿款按房(略)。
二、BJ〔2023〕2号地块地上建筑物总价值为(略)元。
三、BJ〔2023〕9号地块地上建筑物总价值为(略)元。
四、BJ〔2023〕21号地块地上建筑物总价值为(略)元。
五、竞买(略)、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略),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六、开发期限成交后1年内开工建设,开发(略)。
七、移(略)。
八、拍卖起始价按市政府批复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出让方案确定的执行,市土地市(略),按价高者得(略)。拍卖时报价递(略)。
九、签订合(略)
成交后10(略)(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定金),竞得(略)出让合同》,同时大伦镇人民政府、(略)监管协议。
十、付款时间
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成交后15日内支付土地价款不得少于50%;余下的土地价款在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
若竞得人逾期未缴清土地价款的,视为违约,违约的没收履约定金。
十一、拍卖时间 (略)午10时。
十二、拍卖地点北流市城南汽车客运站三楼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申请及截止报名
申请人可于(略)双休日除外)到北流市城南汽车客运站三楼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资料备索。报名截止时间为(略)午9时30分。
十四、竞买保证金缴入(转入)如下账户
户 名北流市土地储备中心
帐 号(略)
开户银行广西北流柳银村镇银行
十五、联系方式
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北流市城南一路0290号;电话(略),(略),(略)联系人莫先生、严先生。
十六、查询网址
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略)gov.cn/)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