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绿水湾湿地公园管理工作(2024)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路158号嘉业国际城3号楼1004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16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绿水湾湿地公园管理工作(20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120万元(超过此金额的按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负责绿水湾除**区封闭管理区域外,南起浦****泵站,北至城南河区域的巡护管理工作,开展湿地巡护、区域内保洁管理、对已有标牌及检测设施维护、优化护栏及招牌设施、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宣传、数据报送、外来物种防控等各类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①)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0%。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路158号嘉业国际城3号楼1004室
方式:(1)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16 09:30 (**时间)
地点:**市**区**路158号嘉业国际城3号楼1004室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2024-05-16 09:30 (**时间)
地点:**市**区**路158号嘉业国际3-1004****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公告媒体
(1)****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cn/)、**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cn/)、**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3.采****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6)进口产品政策
(7)投标担保政策
4.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5.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4(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4(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新区顶山街道凤滁路48号7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9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158号嘉业国际3号楼1004
联系人:刘奕
联系电话:025-****5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奕
电话:025-****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