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办理情况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环境信访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2024年3月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办理情况 | 文号: | 无 |
信息来源: | ****分局 | 有效性: | 1 |
生成日期: | 2024-04-10 09:50 | 发布日期: | 2024-04-10 09:50 |
关键词: | 2024年3月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办理情况 |
2024年3月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4-04-10 09:50
2024年3月群众举报环境问题 | |||
举报内容 | 落实情况 | 回复情况 | 法定代表人 |
转**12345——市民反映****社区中心路太恒钣金喷漆污染环境的问题 市民再次来电反映:2024年2月18日通过**12345反映的关于****社区中心路太恒钣金喷漆气味较重,四处飘散,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2024年2月22****政府回复“经光武镇工作人员联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查处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太恒钣金喷漆名称:**市光****门市部,位于**市光武镇南街中兴路**。经营者:杜*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82MA2RK9703R。 二、调查处理情况 现场检查时,该门市部的喷漆房设备出现故障,导致废气外溢;环保局执法人员责令该负责人对设备进行维修,严格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处理。目前,该设备已维修好。 三、回复情况 环保局将调查处理情况与您沟通联系进行反馈,您对回复结果表示理解。”现市民表示并非是喷漆房设备出现故障导致的,实际是设备喷漆排气管排出油漆雾气,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希望相关部门帮助核实解决。 |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太恒钣金喷漆营业执照名称是**市光****门市部,位于**市光武镇南街中兴路**。经营者杜太宏,统一社会信用代****1282MA2RK9703R。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废气外溢因喷漆房的治污设备损坏导致。我分局执法人员责令负责人立即停止使用喷漆房进行喷漆作业,待治污设备维修改造完成之后方可投入使用。后期作业时要严格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处理。 | 我分局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投诉人表示满意。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杜太宏 |
转**12345——**市大黄镇居民来电匿名反****农场污染环境的问题 **市大黄镇居民来电匿名反映:****农场(**市大黄镇史炉行政村史炉自然村)将****工厂东侧10米左右的护田沟内,臭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望相关部门核实处****农场污染环境的问题。 | 一、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位于**市大黄镇史炉行政村史炉自然村,****农场,经营者:彭清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82MA2MUELF9G,经营范围:地产中药材、果蔬、花卉、苗木、小麦、玉米、大豆、花生、棉花种植、加工、销售;鹅、鸡、鸭、水产养殖、销售。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群****农场环境问题,前期2023年10月27日该农场加工红****农场****农场东侧的水沟,****政府现****农场负责人封堵外排口并撒药治理,****农场进行立案处罚。 | 由于投诉人为匿名举报,我分局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投诉人反馈。 | 彭清红 |
转**12345——**市陶庙镇孙小集行政村邢桥村居民来电匿名****粮库被他人占用排放臭气污染环境的问题 **市陶庙镇孙小集行政村邢桥村居民来电匿名反映:自2024年2月底起孙小集行****粮库被他人占用用于生产,每天晚上18点后排放臭气至次日7点左右,****环保局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希望相关部****加工厂排放臭气污染环境的问题。 | 一、基本情况 经查,****工厂是赵**经营的动物油脂加工点,位于**市陶庙镇孙小集行政村邢桥自然村北侧,现场负责人赵**,主要从事动物油脂加工。该加工点无营业执照,属“散乱污”。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3月6日,我分局环境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赵**经营的动物油脂加工点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动物油脂加工点未生产,厂房内建设有一条生产线。下一步,****政府将对该加工点依法取缔。 | 因举报人为匿名举报,故我分局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 赵** |
转**12345——**市居民反映环境污染问题 **市砖集镇黄庄行政村任楼村村民来电反映:村子的西侧有个欧派铝艺门的作坊,夜间给大门喷漆时产生化学味道,气味很重,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生活,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欧派铝艺门位于砖集黄庄十字路口东287号,名称:**市****公司。法人代表:李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82MA8MXWQUXB。主要从事门窗制造加工。 二、调查处理情况 3月8日我分局****政府分管环保、土地的领导到现场检查,经现场勘察,该门窗加工点占地约300平方,沿路门面,共有7间门面,门面房后面(南侧)有一间喷漆房,因前期下雪已压塌,现已经拆除,在东南侧20米处正在**喷漆房。现场未见有喷漆作业。发现建设的喷漆房建设在耕地内,镇政府现场已经责令停止建设,对部分建成的需进行拆除。 | 因举报人是匿名,****大队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李芳 |
转**12345——界****加工厂排放废水问题 **市大黄镇筛子李村村民来电反映:村子的东****加工厂,生产时产生废水,****工厂后面的空地上,产生强烈的化学味道,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希望相关部门处理废水排放问题。 | 一、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位于**市大黄镇筛****小学附近。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3月8日,我分局执****政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为一处废旧塑料回收点,现场无生产设备,未发现生产迹象,无生产废水,无明显化学品气味。 | 由于投诉人为匿名举报,我分局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投诉人反馈。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
**﹒公园城 **市**市G329****医院西北侧约240米 污水直接流 |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位于**市**公园城南区与北区中间。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3月11日.我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公园城南区与北区中间有一水沟,有白色污水正在排放至水沟内。经调查,该处周边为居民住宅区,主要是颍南生活污水未接通管网导致生活污水外排。执法人员分别对**公园**侧、西侧水沟内的水体采样监测,监测结果COD数据分别是64mg/L、50mg/L,氨氮数据分别是17.4mg/L、19.7mg/L。按照界****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界环委〔2021〕2号)第三条第(二十四)项“**污水管网运行维护和中水利用、**黑臭水体治理运维期工作等”****执法局牵头负责,我分局已将该问题移交界****执法局。 | 在对该起举报调查后,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举报人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
**省界****纸箱厂 **市**市零一七县道 污水排放,污染河道,臭气冲天。 | 一、基本情况 ****纸箱厂是位于**市任寨乡大曹园村村北的:****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82MA2TPPUF5T,法定代表人:陶建成,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生产、销售;纸箱、纸制品生产、销售。该公司占地约有8亩,有两栋钢构大棚,共约1500平方米。该公司年产值180万元纸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2月28日经我局审批。 二、调查处理情况 ****公司, 建有两栋南北连体生产车间内安装有一套订箱机、一套粘箱机、一套印刷机。****公司因市场问题已经停产。该公司无生产废水工序。 该公司的东北角建有一个卫生间,前期铺设管道排放至墙东侧的坑塘内,后因群众反映,把排放的管道进行了封堵,又在卫生间旁边建设了一个化粪池,2024年3月初由于建设质量问题,导致化粪池污水渗漏至东侧坑塘边(原排污管道南侧1米处),又流入坑塘内。造成水质污染,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坑塘水质呈浅褐色,无明显臭味。环保执法人员立即责令维修化粪池,清理坑塘。 3月27日执法人员进行复核检查,该坑塘水质清理后,水质已经正常,经取样化验,PH 7.3,COD 24mg/L, 氨氮0.417mg/L。 | 我分局将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举报人表示满意,我分局后续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陶建成 |
****公园城南区北区之间违规排放污水,味道很重,在楼上都能闻到气味了。 | 2024年3月11日.我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对网友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公园城南区北区之间有一水沟,大量白色污水正在排放至水沟内。经调查,该处周边为居民住宅区,主要是颍南生活污水未接通管网导致生活污水外排。按照界****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界环委〔2021〕2号)第三条第(二十四)项“**污水管网运行维护和中水利用、**黑臭水体治理运维期工作等”****执法局牵头负责,我分局已将该问题转办界****执法局,后续请与界****执法局及我分局联系。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已回复 | |
转**12345——市民来电匿名界****村委会高刘张西北方向的刘庄自然村村内西边的河道污染问题 市民来电匿名:界****村委会高刘张西北方向的刘庄自然村村内西边的河道,因附近居民红薯加工的水直接排入河道,导致水污染,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市民的生活,现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尽快清理河道,杜绝此现象发生。 |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河道污染问题位于**市新马集镇刘窑村刘庄自然村村西侧。 二、调查处理情况 现场检查发现该河道西侧50米处有一个红薯加工点。经调查,该红薯加工点在秋收红薯下来时加工生产,其他时间停产。另外,附近多户居民日常生活污水也排入该河道。我****政府对河道污染治理,镇政府已安排该村积极谋划项目解决此问题。 | 因此信访件为匿名举报,故我分局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
转**12345——**市市民反映**市界临**站南侧区域河水污染严重 市民来电反映:**市界临**站南侧区域河水污染严重,河水严重发黑,市民表示河道近期刚进行清理,目前再次被污染,现来电请求相关部门核实处理。(市民匿名反映) |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位于**市高铁南站南侧的界**。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3月11日,我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市高铁南站南侧的界**水体颜色呈暗绿色。针对群众反映的水体颜色发黑问题,经排查界临**侧周边为居民住宅区,主要是生活污水直排界**导致的。我分局执法人员已对高铁南站南侧的界**水体进行取样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进行下一步处理。 | 因举报人为匿名举报,故我分局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
转**12345——**市光武****开发区光武产业园有刺鼻气味问题 **市光武镇市民来电反映:2024年3月3****开发区光武产业园,发现有刺鼻气味,非常难闻,导致市民呼吸困难,请相关部门帮助核实处理此问题。 | 一、基本情况 经确认,群众反映的刺鼻气味****科技园******公司附近。 二、调查处理情况 行政执法人员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周围十家企业进行检查,其中三家未生产,两家不涉气,五家在生产。发现有工人未及时关闭密闭间门现象,未发现有治污设施不开启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工人立即整改,并对企业负责人及工人进行职业教育,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生产。 | 我分局已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举报人表示满意。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
转**12345——**市**公园里一期20栋4单元602业主反映电梯噪音问题 **市**公园里一期20栋4单元602业主再次来电反映:2024年1月17日通过**市12345热线反映电梯噪音大的问题;2024年1月19****政府回复如下:******公司与电梯维保单位及时对电梯进行维修,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转并降低噪音。****办事处联系。 联系人:王*,联系电话:****187。市民表示回复不属实,目前噪音扰民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故要求尽快处理。(经我办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对回复结果不满意,不满意原因:反映人称噪音问题只改善了一点,反映人称自己夜里测过,在卧室里达到42—50分贝。法律有规定,已超标) | 一、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市**公园里一期20栋。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群众要求进行噪音监测的问题,我分局已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并联系举报人确定了噪声监测时间,后续将按照噪声监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 我分局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投诉人表示理解。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
转**12345——市民匿****办事处杨湾村巴庄****家具厂污染环境相关问题 **市市民来电匿名反映:****办事处杨湾村巴庄村内有一家“巴铂丽全屋定制”家具厂,一、加工厂每天中午生产家具,产生噪音扰民;二、家具厂喷漆产生难闻气味;三、家具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要求家具厂搬离居民区,希望相关单位帮助核实处理。 | 一、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家具厂位于**市**随湾行政村巴庄自然村南,负责人:巴可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82MA2MQ0WQ9T,经营范围:家具生产、销售。 二、调查处理情况 我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15日****家具厂现场检查,****家具厂噪音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厂负责人调整生产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生产噪音,****家具厂喷漆问题,该家具厂无喷漆工序,现场无喷漆迹象;针对群众反映的****分局职责范围,建议向消防部门反映。 | 由于投诉人为匿名举报,我分局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投诉人反馈。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巴可朋 |
**省**市**市 黄寨村委会附近,每天晚上八点以后都有刺鼻的气味 |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位置位于界****村委**北约200米处。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附近村民打扫清理的生活垃圾堆放在该处焚烧。****政府安排村委会立即清理现场,目前该处已经清理完毕。****政府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宣传禁止焚烧垃圾,产生的垃圾要及时转移到垃圾中转站规范处置。 | 我分局执法人员向举报人反馈了调查处理情况,举报人表示满意。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
层转省交办件——反映噪音扰民相关问题 **市**市陶庙镇陈平营后刘桥自然村村民王女士再次来电反映:2024年3月10日通过**12345****工厂在居民区加工废旧木材,产生大量噪音问题,但至今未收到部门答复。****工厂在居民区又增加了一台露天大型粉碎机,每天24小时不定时作业,产生大量扬尘及噪音。****加工厂机器及设备立即搬离居民区,并尽快恢复可耕地原貌。 处理意见:该件为省级交办件,请抓紧核查办理。1.自收到省交办件转办工单后须在1个工作日联系诉求人。2.诉求事项办理结束后,办理单位在反馈市12345平台时,须联系诉求人并回复办理结果。在反馈时,须注明与诉求人联系的情况,具体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等。 | 一、基本情况 群众****农场营业执照名称****农场,投资人孟春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82MA2TX68G5K,位于**省**市**市陶庙镇孟庄行政村孟庄375号,主要经营农作物种植、销售;农作物秸秆、壳糠、木制品收购、加工、销售及综合利用技术研发。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3月18日,我分局环境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农场进行检查,****农场未生产,有一条木材破碎生产线,露天堆放有废旧木材。经走访****农场近期未生产。针对群众反映的搬离居民区问题,****政府****农场限期搬离。恢复可耕地原貌问题,****分局职能范围,建议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 2024年3月20日,联系人张博,联系电话177xxxxxxxx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举报人表示满意。 | 孟春艳 |
转**12345——界****加工厂排放废水问题 **市大黄镇筛子李村村民来电再次匿名反映:2024年3月7日通过**市12345热线反映村庄东****加工厂,生产时产生废水,****工厂后面的空地上,产生强烈的化学味道,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的问题。2024年3月13****政府回复如下:大黄镇工作人员已向市生态环境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联系汇报,并于3月12日上午,配合****村委会筛子李自****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加工厂工人正在分拣废旧塑料,现场没有发现粉碎塑料和污水乱排现象。 ****工厂存在露天经营,未进行防雨防渗,存在一定环保问题,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厂负责人,立即停业整改。在以后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乱排污水现象,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因您是匿名,无法与您联系。如有不清楚的地方,****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人:黄*春, 联系电话:139****0821 。****加工厂并未进行整改,仍在正常生产并且排放废水,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工厂排放废水问题。 | 一、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位于**市大黄镇筛****小学附近。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3月20日,我分局执****政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有一台粉碎机正在生产。执法人员已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政府已现场对该回收点进行取缔。 | 我分局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投诉人表示理解。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
2023年12月25日,第一次市长信箱,期间也多次拨打环保热线。 2024年03月17日 现在进入春天噪音问题更加严重,请市领导重视一下,审核一下,这种噪音设备是否****社区内,市场上有同款产品,例如华为生产的相同设备,噪音小,那么市领导是否可以督促一下,审核一下,万分感谢。 另外,如此问题不属于市长管理的范畴的话,是否可以建议一下,合法合规的上访渠道,彻底解决噪音产生在居民区的问题。 他们这个噪音属于一旦想起来,不间断,不停顿的产生,和工厂设备也不相同, 目前我的身体需要精神静养 2023.****.25留言: **省**市魏庄行政村赵海子村,太阳能光伏产生噪音扰民,希望政府可以重视安全生产问题,****公司租赁农村土地进行安装的太阳能光伏,光伏产业本身是利国利民的好产业,好项目。光伏设备质量合不合格,这个问题作为一个农民不懂,也不知道。但是本村同样安装了太阳能光伏的住户,别人家没有产生噪音扰民。但是我们邻居家的光伏产生的噪音,冬天从早上10点起至4点结束,希望有关部门领导可以重视一下,设备噪音问题,万分感谢。 | 一、基本情况 经查,该网友反映的光伏设备变电箱运行噪声问题,来自于**省**市靳寨乡魏庄行政村赵海子村。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网友反映的设备安装问题,****分局职责范围,****政府反映; 针对网友反映的光伏设备变电箱运行噪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居民住宅区安装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合理设置,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已建成使用的居民住宅区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由专业运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居民住宅区安装共用设施设备,设置不合理或者未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二)对已建成使用的居民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专业运营单位未进行维护管理,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的规定; 2023年11月17****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十二、违反《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涉及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管,依法行使处罚权;涉及水泵的,****建设部门负责监管,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行使处罚权;涉及变压器、配电房等供配电设施的,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监管,依法行使处罚权;涉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管,依法行使处罚权:(一)居民住宅区安装共用设施设备,设置不合理或者未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二)对已建成使用的居民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专业运营单位未进行维护管理,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 建议网友向****委员会反映。 | 工作人员于3月19日与您沟通联系,您对处理结果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
层转省交办件——关于在居民区加工废旧木材问题 **省**市**市陶庙镇陶庙镇陈****加工厂,该加工厂在居民区架有一台露天大型粉碎机,收购原料时卸货方式为大型铲车均为夜间扰民,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及噪音。该加工厂24小时不定时生产,每次生产时间2至3小时。反应多次相关部门和当地负责人都以各种理由搪塞、包庇不予处理!回复信息说是断电状态,期间并未影响正常生产。2020****工厂就因占用**地、扬尘及噪音事件相关部门要求立即搬离,时隔2****工厂又再次搬回继续生产,同样地点、同样机器、同样原料并扩大面积,总占用8亩左右,**地占用4亩左右。该加工厂东侧为**地、南侧和西侧为居民区。同样事件小程序上传至**省12345、区域选择的**,案件显示已办结,但本人并未收到任何电话和信息,****工厂还在正常生产。该加工厂生产时产生的扬尘及噪音严重扰民,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诉求1:该加工厂机器及设备立即搬离居民区。诉求2:该加工厂立即恢复可耕**地。 处理意见:该件为省级交办件,请抓紧核查办理。1.自收到省交办件转办工单后须在1个工作日联系诉求人。2.诉求事项办理结束后,办理单位在反馈市12345平台时,须联系诉求人并回复办理结果。在反馈时,须注明与诉求人联系的情况,具体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等。(回复不规范,此为省交办件,请按处理意见反馈。请针对反映人诉求一问一答,有问必答)(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对回复结果不满意,不满意原因:反映人要求给出具体搬离和恢复可耕地时间,请核实反映人诉求是否合理) | 一、基本情况 群众****农场营业执照名称****农场,投资人孟春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82MA2TX68G5K,位于**省**市**市陶庙镇孟庄行政村孟庄375号,主要经营农作物种植、销售;农作物秸秆、壳糠、木制品收购、加工、销售及综合利用技术研发。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3月18日,我分局环境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农场进行检查,****农场未生产,有一条木材破碎生产线,露天堆放有废旧木材。经走访****农场近期未生产。针对群众反映的诉求1问题,****政府****农场限期搬离。针对群众反映的诉求2问题,****分局职能范围,建议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 2024年3月20日,联系人张博,联系电话177xxxxxxxx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举报人表示满意。 | 孟春艳 |
转**12345——反映******塑料厂环境污染问题 市民来电反映:******塑料厂在每天晚上10点30分左右开始散发出刺鼻异味,严重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现致电希望相关部门帮助核实处理。(市民****塑料厂,希望相关部门严查处理) |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市靳寨乡祝楼村周边。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3月21日,我分局执****政府工作人员对靳寨乡祝楼村周边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明显刺鼻异味; 执法人员对周边涉塑企业进行排查,发现**市****公司治污设施过滤棉未及时更换,排气筒有破损,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加强管理,修补排气筒破损处,定时检查、及时更换治污设施耗材。 | 由于投诉人为匿名举报,我分局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投诉人反馈。 | |
转**12345——反映**市田营工业区夜间散发刺鼻的气味问题 市民来电反映:每天晚上9点-凌晨2点**市田营工业区中散发刺鼻的气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希望有关部门核实处理。(要求保密) |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环境问****科技园区。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3月20日夜间,我分局环境执法人员**第三方**科创****公司****园区进行走航监测,****科技园未发现高值区域。****科技园四家冶炼企业进行排查,经查:****集团有限公司、骆驼集团(安****公司、**省金鸿****公司未生产,**华铂****公司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执法人员调阅以上**华铂****公司烟气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有数据异常现象。我分局要求上述四家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排查维护,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因举报人为匿名举报,故我分局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
界洪河水质保持在几类? | 尊敬的代表: 您好!你所反映的界洪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pH6-9,氨氮≤1.5mg/L,化学需氧量≤30mg/L)。我分局环境监测人员持续每周对城市地表水进行现场取样化验监测,该水质基本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但界洪河有时出现超标,原因为**管网不健全,雨天部分生活污水经雨水管道排入河中造成的。****执法局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消除水体污染;对周边小区雨水、污水管网进行排查,杜绝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网。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联系人:王雷,联系电话199xxxxxxxx。 ******分局 2024年3月22日 | 已回复 | |
转**12345——市民来电匿****中心院子西北角污水井向万福沟排放污水 市民来电匿名反映:****中心院子西北角污水井向万福沟排放污水,造成环境污染。故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问****中心西北角。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3月26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污水井排放污水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污水井有一根软管延伸到附近地面,现场未抽水。****中心相关负责人称,该处污水管网堵塞。针对城镇污水相关问题,根据《**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县(市、区)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之规定,****分局职责范围,****中心、****管委会、界****执法局****中心反映。 | 由于投诉人为匿名举报,我分局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投诉人反馈。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
****工厂违规占用农田并产生噪声、扬尘污染 **市王女士反映:2020年以来,**市陶庙镇****村民组有人占用4亩****加工厂,场内的露天大型粉碎机生产时,产生噪声和大量扬尘。望有关部门督促停止生产,恢复农田原状。 | 一、基本情况 群****加工厂营业执照名称****农场,投资人孟春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82MA2TX68G5K,位于**省**市**市陶庙镇孟庄行政村孟庄375号,经营范围为农作物种植、销售;农作物秸秆、壳糠、木制品收购、加工、销售及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农场项目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属于环评豁免。 二、调查核实情况及整改措施 2024年3月18日,该群众信访问****办公室****分局进行办理。 经现场核实,****农场生产经营地址位于**市陶庙镇孟庄村后刘桥自然村西北侧,S255东侧,占地约6亩,其中工业用地约4.7亩,基本农田约1.4亩,土地系孟春艳向后刘桥自然村群众租用,****农场未办理用地手续。 2024年3月18日,****人民政府****农场进行检查,****农场未生产,建设有一台木材破碎机,露天堆放有废旧木材。针对群众反映的噪音问题,我分局执法人员与举报人****农场生产可以到举报人家中或附近进行噪音监测,举报人不同意。故我分局执****人民政府****农场周边居住群众进行走访调查,经调查****农场有加工生产扰民的现象。 2024年3月19日,****农场经营者孟春艳的丈夫刘世杰承诺于2024年3月23日前将生产设备拆除。2024年3月25日,****人民政府****农场进行核查,因天气下雨原因,****农场破碎机及设备未拆除。 2024年3月26日,****执法局、****环境局****农场进行现场核查,****农场正在进行废旧木材清运工作,破碎机及设备未拆除。属****农场限3月31日前完成废旧木材及生产设备的清理工作。 2024年3月28日,****农场进行后督察,****农场设备已拆除,废旧木材已清理。 | 2024年3月25日下午15:19,我分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向信访人电话反馈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结果,信访人未接听电话。 | 孟春艳 |
今年是不是还继续实行秸秆禁烧政策 | 从2008年开始,我国开始实施秸秆禁烧政策。之所以实施秸秆禁烧,主要是秸秆露天焚烧会产生以下危害:一是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二是露天焚烧秸秆对空气质量影响,在**造成“雾锁城镇”,PM10、PM2.5升高50%至4倍,空气污染指数达到重度污染;三是露天焚烧带来最突出的问题是产生大量浓烟,如气压低直接影响到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对交通构成潜在威胁,导致路面能见度降低,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公共秩序,直接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四是野外集中焚烧秸秆时,加速空气的对流,增加风速,容易改变风向,还会产生飘浮于空中的“火团”,人为难于控制,容易窜至院落**间,引发房屋、农作物的火灾,造成人、畜伤亡,农作物、财产损失。 虽然目前网上对放开秸秆禁烧的呼声很高,鉴于目前上级还没有从政策上放开秸秆禁烧,省、**市目前还在使用卫星对火点进行监控,****政府目标考核的内容。因此,今年还会继续实施全区域全时段秸秆禁烧工作,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等行为。 |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
转**12345——市****社区对面有家犇犇汽修污染环境问题 市民王先生来电反映:****社区对面有家“犇犇汽修”但每次给汽车喷漆时,产生的气味难闻,导致附近居民无法打开窗户。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犇犇汽修营业执照名称是**市****服务部,经营者张帅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82MA2RKEEE6D,****交通局西侧**,主要从事汽车维修,汽车美容服务。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3月26日,我分局环境****服务部进行检查,****服务部占用两间店面,东侧店面北端为洗车间,南端建设有汽车升降机;西侧店面为修车工具杂物存放处。****服务部正在经营,未发现喷漆现象。针对群众反映的气味问题,经询问系2024年3月25****服务部老板在店门口使用自喷漆对车辆补漆时产生的。****服务部禁止使用自喷漆维修汽车。 | 2024年3月27日,联系人张博,电话177xxxxxxxx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举报人表示满意。 | 张帅帅 |
转**12345——**市陶庙镇朱寨行政村大**自然村****猪场安装管道事宜 **市陶庙镇朱寨行政村大**自然村市民匿名来电反映:牧原猪场在可耕地内均安装管道以便排放污水,安装过程中未提前与村民沟通,向村委会咨询,村委会告知不了解该现象,故致电投诉希望相关部门核实给予说法。 | 一、基本情况 ****养殖场是****公司**六场生猪养殖项目,位于**市任寨乡亮集村,法定代表人马玉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82MA2NP0MD43,主要经营畜牧养殖、销售、良种繁殖等。该项目于2020年3月6日通过******分局环评审批(界环行审〔2020〕8号),2020年10月,******公司落实了******公司第六分场生猪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3月27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查******村委会西南侧南北路两侧可耕地内铺设有黑色塑料管道,未建设完成,无污水排放。针对群众反映的可耕地内安装管道事宜,****分局职能范围,建议向属地进行反映。 | 因举报人为匿名举报,故我分局无法将调查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马玉华 |
转**12345——反映**市陶庙镇陈平营行政村司庄村民老五养牛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 **市陶庙镇陈平营行政村司庄市民来电反映:村民老五(外号)养殖四五十头牛,每天往村里的河沟里倒牛的排泄物,也在自家门口倒牛的粪便,臭气难闻,造成环境污染特别严重。最近天气转热,气味散发的更加严重,对附近村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故致电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的老五养牛的营业执照名称****养殖场,位于**市陶庙镇司庄80号,经营者王运英,经营范围:牲畜养殖及销售。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3月28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养殖场进行检查,****养殖场靠近小白莲沟,建设有两个养殖棚,一个尿液收集池,现存栏108头肉牛。该养殖场经营者王运英家位于司庄东西**侧,家门口有一水塘,水塘**靠近路边树穴倾倒有牛粪,未发现河沟内有倾倒牛粪的现象。****养殖场规范经营,及时清理倾倒的牛粪。 | 2024年3月29日,联系人贾培刚,电话199xxxxxxxx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举报人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王运英 |
转**12345——**市陶庙镇蒋庄行政村孙大庄村民匿名反映环境污染事宜 **市陶庙镇蒋庄行政村孙大庄村民匿名来电反映:****小学南边约100米左右经营石子厂,负责人为孟兆辉,该厂区运作时造成周围环境污染,故致电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的孙大庄石子厂营业执照名称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兆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00MA2U49B632,位于**省**市**市陶庙镇蒋庄行政村孙大庄西1号,主要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安防工程等。《******公司年产20万吨碎石、20万吨水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1月22日通过******分局审批(界环行审〔2023〕92号)。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3月28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公司进行检查,****公司处于建设厂房阶段,现场无生产设备,未投入生产。该公司东侧堆放有石子未完全覆盖,****公司对堆放的石子进行完全覆盖。 | 因举报人为匿名举报,故我分局无法将调查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孟兆辉 |
转**12345——**市砖集镇东刘村于****养牛场散发恶臭气味的问题 **市砖集镇东刘村于新寨村民来电匿名反映:村子南侧50****养牛场(不清楚厂名,养殖规模40余头)每天散发恶臭气味,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故致电反映,希望相关部门帮助核实处理。 | 一、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养牛场,位置位于**市砖集镇东刘行政村王顺庄东北角,名称:******农场,法人代表:王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82MA8PDTQMXW。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现场勘查:****农场位于**市砖集镇东刘行政村王顺庄村外东南侧50米处,建有一栋大棚300平方米,呈南北走向,养殖有40头肉牛,产生的牛粪物用车子集中拉到大棚南侧空地上临时堆放,并塑料布覆盖。北侧有牛棚外有100平方米的牛活动场。 ****养殖场有100米处的北侧地边上堆放有牛粪,经过****养殖场要的牛粪,对在自家地边准备还田用。 我分局****政府环保分管负责人要求养殖户及时把临时堆放场的粪便清理还田,停止使用牛活动的场所。以免产生异味,并加强对周围环境采取喷洒除臭剂。 | 因举报人是匿名举报,****大队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政府加强后续监管,确保气味污染问题得到控制。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王坤 |
**中**河甲第11栋 **省**市**市**街道S255(新阳路) 他们早上6点开始施工,严重影响休息 | 群众反映的建筑施工噪音扰民问题,按照界****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界环委〔2021〕2号)第三条第二十四款第5项“负责全市城管执法工作。****政府已确定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叶等烟尘污染等行政处罚工作。”****执法局负责,建议向界****执法局反映,联系电话:12345。 | 2024年3月28日上午,联系人王玉梅,联系电话0558-****334将办理回复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举报人表示理解。 | |
转**12345——**市和兴家园业****鸡店铺臭气刺鼻的问题 **市和兴家园业主来电匿名反映:小区西门南侧店铺(高子退鸡),该店铺售卖活体鸡,并提供杀鸡业务,业主表示该店铺臭气刺鼻,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向物业反映,未给予处理,故希望相关部****鸡店铺臭气刺鼻的问题。 |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市和兴家园小区西门南侧。 二、调查处理情况 ****市委****政府关于印发《**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界发【2017】16号)的通知,环境保护管理方面……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污染等烟尘恶臭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管理部门实施,建议群众向界****执法局反映。 | 由于投诉人为匿名举报,我分局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投诉人反馈。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
**省**市**市 **开发区的铁路涵洞北路口 |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环境问****开发区的铁路涵洞北路口。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4月1日,我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检查,****开发区铁路涵洞北路口堆放的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按照界****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界环委〔2021〕2号)第三条第二十四款第2项“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置(含渣土运输作业扬尘污染防治)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执法局负责,建议向界****执法局反映,电话12345。 | 在对该起举报调查后,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举报人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
转**12345——**市陶庙镇蒋庄行政陶庄自然村市****油厂气味难闻的问题 **市陶庙镇蒋庄行政陶庄自然村市民来电匿名反映:陶庄村主干道西侧40米处,有人在此生产柏油和石灰,因旁边是居民区,生产过程中产生气味非常刺鼻难闻,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故致电希望相关部****油厂气味难闻的问题。 | 一、基本情况: ****油厂营业执照名称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兆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00MA2U49B632,位于**省**市**市陶庙镇蒋庄行政村孙大庄西1号,主要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安防工程等。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4月1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公司进行检查,****公司处于建设厂房阶段,无沥青生产设备,未投入生产,无刺鼻气味产生。 | 2024年4月2日,联系人贾培刚,电话707xxxx将调查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举报人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孟兆辉 |
转**12345——市民孙先生来电反映**市******公司排放黑烟问题 市民孙先生来电反映:****科技园******公司,2024年3月29日12****工厂的烟囱排放黑烟,产生恶臭异味问题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故致电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 一、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科技园******公司。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3月29日******分局执法人员对******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车间管道失火导致有黑烟经排气筒排出,现火已扑灭。 | 我分局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投诉人表示理解。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分局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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