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保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保障购买服务项目(略)公告 |
发布时间: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略) 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保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 (略) 最高限价: (略) 采购需求: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保障购买服务项目,详见(略)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10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略) 9:3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 (略)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北京时间) 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略) 五、开启 时间: (略) 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文件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5、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办理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及时注册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 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略)、(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16-1号1号楼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张家口经开区纬一花园小区5号楼1-103室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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