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北校区第二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略)北校区第二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一、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具体评分细则关于人员配备情况:3.营养师: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具有一级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 3 分。
回复:(略)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得2分;同(略),得3分。(资格证书需提供网站或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证书截图能清晰反映被查询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发证机构、证书编码、来源网站或政务服务平台等主要因素,否则不得分。)”。
二、质疑事项2:(略)北校区第二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具体评分细则人员配备情况5.安全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组织颁发),得2分。 现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一般都是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培训中心或所属行业协会颁发,而贵方招标文件要求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组织颁发,我方认为此项不合理,具有指向性和针对性。
回复:经研究现更正为“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国家政府部门或法定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得2分。(资格证书需提供网站或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证书截图能清晰反映被查询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略)
三、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具体评分细则关于获奖情况的要求:2021 年 1 月1 日以来,投标人(企业)或投标人所服(略)的颁发的(略),每提(略) 3 分;投标人(企业)或投标人所服务学校因餐饮服务获得市级政府部门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 4 分;投标人(企业)或投标人所服务学校因餐饮服务获得省级政府部门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 5 分。累计得分不超过 14 分。
回复:(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略),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凡对(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方 式: (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联 系 方 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