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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
2024-04-2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4-29 16:1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市苏溪镇建筑垃圾**化综合利用搬迁项目 | **市苏溪镇上楼村 | **** | ****成立于2018年11月,原位于**市苏溪镇蒋宅村。****中学的建设,拟投资10000万元,将生产厂区搬迁至**市苏溪镇上楼村。搬迁项目建设完成后,占地28.94亩,最多年可消纳约27万吨建筑垃圾。 | 无 |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收集的雨水、洗砂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轮胎浸洗池废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厂内道路安装水喷雾除尘装置;原料、产品装卸过程中洒水抑尘;破碎采用湿式喂料且全线进行湿式生产,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水泥筒库呼吸孔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搅拌机废气经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安装隔声门;采用建筑物隔声。 4、固废:废润滑油、废抹布等危险固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污泥可交由砖瓦厂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废料可****中心处理;磁选出的金属收集后,实行**化再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0072
传真:0579-****0073
电子邮件:****@163.com
通讯地址:**市望道路300****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