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管对象和范围
(一)农村在建住房: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农村建筑工匠;农村**房屋。
(二)商品房单位:(略)
(三)房产中介机构:(略)
(四)工程造价企业:(略)
(五)建筑工地: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注册执业人员、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事故单位及有关人员;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城市道路建设以及设计、施工单位。
(六)物业管理单位:(略)
(七)住房保障申请(略)
(八)白蚁防治机构
二、监管内容
(一)“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对照2024年县市场监管局的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和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双随机计划,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依次设置抽查任务有序落实。由住建部门牵头的联合抽查任务在11月底前完成检查。
三、监管重点
(一)信用等级方面。充分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信用功能模块,针对重点单位不同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法规科负责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制订,协调开展检查事宜。各业务(略)。
(二)严格规范执法。全面贯彻落实(略),严格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坚持宽严相济、审慎执法,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略)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列清整改事项,明确整改要求;现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整改期届满后,应及时复查直到合格。如果被检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取(略)。
(三)强化结果应用。科学统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和“综合查一次”,提高跨部门综合监管水平。同时,对建筑工程承发包、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围标串标、既有房屋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违法案件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案件,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强化执法结果应用,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