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湛(廉)环限改字〔2024〕2号廉江市金艺丰门业有限公司公示)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湛(廉)环限改字〔2024〕2号****公示)
时间:2024-04-29 17:20:30
行政相对人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881MAC8JC037F |
法定代表人 | 赖昌大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文号 | 湛(廉)环限改字〔2024〕2号 |
违法事实 | 违法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
责改内容 | ****公司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
责改决**期 | 2024-4-25 |
责改机关 | ****环境局**分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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