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
**机场净空超高建(构)筑物处置项目(第三次) | 95 | 无 | 1 | |
备注 |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 |||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95万元。
三、(略)(一)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3、所投产品须经民航局通告发布,且状态为正常,提供带网站地址的公告内容截图加盖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略),请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略)com/liangpingweb/)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略)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地址:(略)
(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开始时间(略)*时间10:00
截至时间2024年05月10日**时间10:(略)
(四)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5月10日**时间10:(略)
五、(略)无。
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略),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略)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https://(略)com/liangpingweb/)**市公共**交易网(**区)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