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承包人名称:(略)
承包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红星美凯龙S11栋208-210室
成交金额:伍拾叁万陆仟零贰拾肆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略) 施工范围:(略)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承包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人民政府(发包人)和(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966258861,(略)。
若承包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略)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略)
(5)明确(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发包项目活动的承包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承包人(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略)
名称:(略)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发包(略)
名称:(略)
地址: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纬三西路原安徽森普新型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人民政府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