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二季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根据《******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2〕108号)和《******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23〕199号)等文件的工作要求,****住建委开展2024年第二季度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在西**具有二级及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本季度核查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方式
****住建委采用现场检查方式按季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条件进行动态核查。****住建委要求,采用双随机检查方式,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工作平台”随机摇号产生了待查企业,请待查企业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三、检查时间及地点
(1)检查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6月30日;
(2)检查地点:企业实际办公地或****行政审批科(西**长椿街甲24号1203室)。
各企业具体检查时间及地点,将提前通知。
四、核查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专业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资质条件,是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企业需准备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电子证书打印版加盖企业公章);
(3)专业管理人员及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缴费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固定经营场所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样式无要求)。
(二)是否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企业需准备材料:《建立质量保障体系》情况说明中包含的质量保障体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原件及复印件)。
(三)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
企业需准备材料: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核查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出示原件。
五、结果处理
对于在动态核查中违反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的二级及以下资质开发企业,市、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建开〔2008〕441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2〕108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行政审批科
2024年4月28日
(联系人:赵锦娜;联系电话:010-****8866-1203)
附件:
西**2024年第二季度双随机检查企业名单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公司 | 911********559225P |
2 | ******公司 | 911********181721C |
3 | ****金****公司 | 911********458401R |
4 | **远****公司 | 911********004707A |
5 | ****中心****公司 | 911********377755Y |
6 | **华瑞兴****公司 | 911********962293C |
7 | **恒****公司 | 911********613001G |
8 | ******公司 | 911********837790H |
9 | ****公司 | 911********011655H |
10 | **庄****公司 | 911********0132273 |
11 | ****公司 | 911********3897627 |
12 | **世纪中****公司 | 911********488747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