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泸州市纪委窗帘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纪委窗帘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 **市**区日月大道一段978号3栋2单元18楼1807号 | 9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
1 | 其他室内装具 | 手动抗菌带罩自清洁卷帘 | **宏昌窗饰布艺 | 手动抗菌带罩自清洁卷帘 | 17.6(平方米) | 101.96 | 1,794.50 |
1 | 其他室内装具 | 手动卷帘 | **阿奇柏德新材料 | 手动卷帘 | 18.4(平方米) | 62.00 | 1,140.80 |
1 | 其他室内装具 | 布帘 | **宏昌窗饰布艺 | 布帘 | 1338(米) | 23.00 | 30,774.00 |
1 | 其他室内装具 | 窗纱 | **宏昌窗饰布艺 | 窗纱 | 1338(米) | 18.00 | 24,084.00 |
1 | 其他室内装具 | 轨道 | **宏昌窗饰布艺 | 轨道 | 1007(米) | 27.60 | 27,793.20 |
1 | 其他室内装具 | 布带 | **宏昌窗饰布艺 | 布带 | 2035(米) | 6.10 | 12,413.5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采购人代表)、冯云、邓大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和《****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并采用成本加利润原则,收取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代理机构,不足6千元的,按照6千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cn/****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成交供应商:****;联系电话:183****369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华阳中路
联系方式:0830-****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中心16号楼1703室
联系方式:0830-****6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830-****663
****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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