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就**联通2024年**县X084线一期(樟溪到高速路口)统建管道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Z-D-GC-2024-0007;采购代理编号:GPDI-ZB-2024-0099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4年4月22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1、谈判项目名称:**联通202(略)(樟溪到高速路口)统建管道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需求公示发布时间:(略)
3、成交候选人:(略)
4、联系方式: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渠道
(1)采购人联系邮箱:(略)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电话: (略)、(略)
电子邮箱: (略)
结果公示期为(略)---2024年5月6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略),具体(略):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略)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略)。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略)。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略)。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略),将追究(略),包括但不(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