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安置房消防设施设备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安置房消防设施设备维修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涉及对开发区29个安置小区、15个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具体工程量以建设单位下达的施工任务单为准),年投资额约(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365天,(考核合格,方可办(略))。
2.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涉及开发区29个安置小区、15个消防控制室,相关设施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现对上述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另包含各类创建、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等其他交办任务。暂定估算量金额为:实际施工预算造价*中标费率后100万。实际施工预算造价*中标费率金额满(略)后合同自动到期截止)。(如本项目中标费率为80%,则实际施工预算造价*80%后金额满(略),合同自动到期截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略)。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略)(B证)。
3.4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略)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企业标准参照(略)(工信部联企(略))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略)、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 29日至(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5.2逾期送达的(略),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略)(特色专栏(略))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