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1-JNLH-D2024-(略)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4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略)提供期限 | 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2日,每天上午09:(略)至11:(略),下午13:(略)至17:(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9日,每天上午09:(略)至11:(略),下午13:(略)至17:(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 供应商要求答疑澄清(略)的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10:(略) | (略)0时 |
3 | 采购人对(略)澄清修改的时间 | 202(略) | (略)7时 |
4 | 响应文件(略) | 2024年4月(略)日下午13:(略) | 2024年4月26日下午13:(略) |
5 | 谈判时间 | 2024年4月(略)日下午13:(略) | 2024年4月26日下午13:(略) |
更正日期:
2024-04-16
三、(略)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金城西路5(略)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0510-8117(略)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1.中标、成交供(略),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略),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