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通知要求,现将“**市茅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予以公告。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略)**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联系电话: (略)(传真)
附:
娄环涟审〔2024〕35号
关于**市金园高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市茅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金园(略):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市茅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略))及相(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金园高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市茅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位于**市茅塘镇光阳村,项目总占地面积12048平方米。20(略),**市茅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经原**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同意建设(娄环审〔2014〕20号),设计处理规模3000m3/d。企业拟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设计处理规模不变,**A2O生化处理系统,**一座辐流式沉淀池、一座集水井(略)处理设施;对现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更换污泥泵、电(略),修复(略),改造排泥管道等。项目总投资74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7.6万元。
项目符合国(略)。根据项目环评文件的结论,在全面落实项目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从环(略),我局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二、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略)。施工期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营运期NH3、H2S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外排,外排污(略)(GB145(略))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臭气浓度等无组织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营运期外排废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其修改单中一级B标准。
(三)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固体废物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5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要求;废紫外线灯管以及化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略)。
(五)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化学(略).7t(略).76t/a,总磷≤1.095t/a,实行备案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