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湖蓄滞洪区**坝以西居民外迁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除申请中长期国债外,其余由县级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总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
2.2建设地点:**市**县银山镇
2.3建设规模:①银山镇富春山佳苑规划占地405亩,建筑面积32.36万㎡,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9.42万㎡,公共设施配套面积2.94万㎡;②银山镇昆仑山佳苑规划占地416亩,建筑面积33.30万㎡,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0.27万㎡,公共设施配套面积3.03万㎡。最终实际建筑面积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建筑面积为准。
2.4招标范围:包含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及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本项目设计方案用地范围内的所有设计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满足编制施工阶段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要求,不允许出现需要二次深化设计的内容。包含项目实施策划、勘察、设计总包管理、基础设计(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的初步设计、包含概预算,施工图设计工作等);建筑外装修详图设计(含幕墙系统、外门窗、装饰类的钢结构构架,造型,采光顶等);室内装修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室外管网工程;室外景观及绿化、亮化设计;基坑支护;人防、消防等专项设计,以及总包施工图服务等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包括报批报建、图审、施工阶段全过程的配合、服务及指导工作等),施工过程中,****监督站节点要求,验槽、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等直至项目全部验收完成派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并全程提供技术服务。
2.5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需要。
2.6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报审,****规划局出具批复意见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报审工作,后期服务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623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证明在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且只能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获取
5.1公告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6日
5.2领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网(www.****.cn)下载招标文件。
5.3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市公共**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交易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4售价:0元。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20日8时30分(**时间)。
6.2本次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请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地址:**县**街19号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538-****216
8.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街道稻香街81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538-****182
9.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9.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9.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9.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联系方式:0538-****182。
9.4监督单位:****建设局工程建设科,监督电话:0538-27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