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650吨锂电池电解液材料及88.8吨1,4-丁烯二醇(副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1650吨锂电池电解液材料及88.8吨1,4-丁烯二醇(副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技术改造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 |
版本:202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
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
污染影响类 | 工程性质 非线性 | |
******市**市新材料产业园海平路30号 | ||
****环境局 | 环评审批文号 苏环评审〔2022〕11号 | |
2022-09-07 | ||
****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1000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00 | |
**市****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0080800 | |
****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0917612 | |
**市****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0080800 | |
2023-04-30 | 验收监测时工况 无 | |
2023-05-26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4-03-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4-29 | |
网站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86019 | 自验信息提交时间 2024-04-29 |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循环冷却水系统等 | **新材料产****公司接管标准 | 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工艺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DTD生产过程中水相蒸发冷凝水部分回用于废气治理设施喷淋塔;冷却循环水弃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中****公司处理。已提供污水接管处理合同。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口水质中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日均值排放浓度均符合**中****公司接管标准要求。生产废水中总磷、总氮与自来水总磷、总氮基本一致。 验收监测期间,回用水排口(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冷却塔补充水)水质中pH值、浊度、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可滤残渣(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日均值排放浓度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回用水排口(DTD水相蒸发冷凝水回用于废气喷淋塔)水质中悬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可滤残渣(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日均值排放浓度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洗涤用水水质标准;pH值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基本一致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级碱喷淋+一级药剂喷淋、二级冷凝+两级活性炭(脱附)等 |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32/3151-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有组织废气:1#车间收集的废气中ES尾气经一级碱喷淋+一级药剂喷淋,其余废气经药剂喷淋后,经二级冷凝+两级活性炭(脱附)处理后通过20m高1#排气筒排放,投料、放料口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前述废气处理系统中的二级冷凝+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同工艺废气一起通过20m高1#排气筒(DA001)排放。 2#车间收集的废气经一级碱喷淋+除雾器+二级冷凝+一级活性炭+一级冷凝+一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0m高2#排气筒排放,投料、放料口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前述废气处理系统中的一级冷凝+一级活性炭处理,危废仓库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同上述两股废气一起通过20m高2#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存储物料开桶时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危废仓库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生产车间内管道连接处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即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投料、放料口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二氯甲烷、甲醇、非甲烷总烃、乙腈排放浓度、臭气浓度最大值均符合**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表2厂界挥发性有机物监控点浓度限值和臭气浓度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1#车间门外1米、2#车间门外1米、危废仓库门外1米、危废仓库2#(甲类)门外1米、甲类仓库门外1米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1#车间工艺废气排气筒2023年10月30日-10月31日,1#车间工艺废气排气筒2023年10月30日-10月31日,DA001排气筒对应的废气处理设施中的“一级碱喷淋+一级药剂喷淋”装置对废气的非甲烷总烃的平均去除率分别为85.3%、61.4%、二氯甲烷的去除率分别为52.2%、36.1%;“二级冷凝+二级活性炭”装置对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平均去除率分别为99.2%、98.4%、二氯甲烷的平均去除率分别为98.8%、99.1%。 验收监测期间,2#车间工艺废气排气筒 2023年10月30日-10月31日,DA002排气筒对应的废气处理设施中的“一级碱喷淋+除雾器+二级冷凝+一级活性炭+一级冷凝+一级活性炭”装置对工艺废气、投放料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去除率分别为96.3%、99.5%、甲醇的去除率分别为63.9%、99.9%,装置出口“乙腈”未检出;“二级活性炭装置”对危废仓库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平均去除率分别为84.4%、76.6%。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是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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