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年04月29日
项目名称:****公司本部职工食堂装修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公示结束时间:****年5月6日17时00分(**时间)
一、评审情况:
本项目于****年4月28日开始评审,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小组评审,成交候选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 最终报价:****.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公司 最终报价:****.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 ******公司 最终报价:****.00元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自****年4月29日至****年5月6日17时00分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逾期将不再受理。异议受理电话:****-********(代理机构) 异议受理邮箱:****@ahbidding.com(代理机构)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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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