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城镇燃气管道更新建设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 **县城镇(略) | ||
建设地点 | **省**苗族侗族自治州**县**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00 |
建设单位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龙本槐 |
联系人 | 王瑞松 | 联系电话 | 183****0450 |
项目投资(万元) | 6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9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8-02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改造新六街片区、平大井片区、体委片区、风雨桥片区、龙塘片区、豪赖片区、潘寨片区及排洞片区燃气居民用户,(略)置加装和相应燃气设施更新改造。1.改造燃气De160管道,管道铺设1(略).改造庭院Pe90管道,管道铺设11500m; 3.改造立管DN50无缝钢管立管道,管道铺设9500m;4.改造4000户居民用户的燃气橡胶软管、钢丝球阀等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和相应燃气设施更新改造。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略)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燃气管道施工、维修时候产生一定量的废渣。这类废渣与生活垃圾可一同集中收集处理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严禁高噪音设备施工,调压设备外壳采(略),减小噪音。其他积极选用低噪声设备。 | ||
承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龙本槐承诺所填(略),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龙本槐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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