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淄自然交告字〔2024〕2008号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略)GB0(略)[高新区2023(存量)-022号]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说明事项:(略)GB0(略)[高新区2023(存量)-022号]:该宗地以工业标准地方式出让,宗地成交后,竞得人须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相关《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及相关《承诺书》。 (略)GB0(略)[高新区2024(增量)-004号]:该宗地以工业标准地方式出让,宗地成交后,竞得人须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相关《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及相关《承诺书》。 (略)GB0(略)[高新区2024(增量)-005号]: 该宗地以工业标准地方式出让,宗地成交后,竞得人须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相关《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及相关《承诺书》。 二、(略) 中华人民**国(略),凡已经办理有效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有效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略)(以下简称“网(略))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申请人可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gov.cn/)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及(略) 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略)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申请人须在2024年4月30日00时至2024年5月28日9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略),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略)缴纳竞买保(略)(到账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时00分。竞买保证金汇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营业部。因银行竞买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网上报价时间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略)0时,报价截止时间为 370303008202GB00023W00000000[高新区2023(存量)-022号]:(略) 370303105201GB00906W00000000[高新区2024(增量)-004号]:(略) 370303105201GB00904W00000000[高新区2024(增量)-005号]:(略) 六、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略),凭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到**市自然**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新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市(略)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挂牌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由市公共**交易中心予以代缴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市公共**交易中心按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代竞(略)具的《缴款通知书》标明的截止日期前自行申报缴纳。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不能按约定时限缴纳成交价款时,出让人(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交易中心将保证金(定金及成交价款)产生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转至利息归集户,定期按程序上缴国库。 八、联系方式
**市自然**和规划局 **市公共**交易中心 202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