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公安局厨房设备及排烟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略)厨房设备及排烟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略)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厨房设备及排烟系统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孙埠工业集中区佟公大道17号
成交金额:(略)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五、公告期限:(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泾县财富东路36号,联系电话:(略)、(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
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略)
4、具体的(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略)
7、(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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