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报来《关于请求核准广西隆林者江水电站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略):
一、为充分开发利用隆林县水力资源,缓解电力供应需求,促进隆林县社会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略)
项目代码:(略)-04-(略)
项目业主:(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隆林各族自治县者浪乡。
三、项(略):广西隆林县者江水电站为引水式径流电站,以发电为主,新建1台500千瓦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00千瓦;新建拦河坝、引水管道、发电厂房、 升压站和综合办公楼等基础设施。
(略)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支持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中小水电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的批复》(桂政函[2016]22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用字第 (略)号)、《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隆林县者浪乡者江水电站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准予许可决定书》、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支持性意见等。
六、(略):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测、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照《(略)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略),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略)。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略)。
九、 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略),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略),依照其规定。
隆林各族自治(略)
(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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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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