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华仕家公寓楼1号楼东梯电梯更换工程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融华仕家公寓楼1号楼东梯电梯更换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黎苑路82号水墨丹青3#楼106
成交金额:1841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融华仕家公寓楼1号楼东梯电梯更换工程 采购需求:主要内容为:包括旧电梯的拆除、残值处理、电梯井道和底坑调整、电梯机房的修整、新增电梯机房空调、新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大门框及电梯门口地板复原,取得政府机构报检取证****检测院颁发的电梯验收合格证书)、培训及质保期维修保养服务(含质保期内年检费用)、交钥匙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说明: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及仪器仪表的检验检测、单机调试、系统联机调试、办理相关报验及送检手续等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7****235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张主任 139****0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市锦绣和庄4栋1108室
联系方式:魏工 157****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