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4-29 12:54
90天 | ||||||||||||||||||||||||||||||||||||||||||||||||||||||||||||||||||||||||||||||||||||||||||||||||||||||||||||||||||||||||||||||||||||||||||||||||||||||||||||||||||||||||||||||||||||||||||||||||||||||||||||||||||||||||||||||||||||||||||||||||||||||||||||||||||||||||||||||||||||||||||||||||||||||||||||||||||||||||||||||||||||||||||||||||||||||||||||||||||||||||||||||||||||||||||||||||||||||||||||||||||||||||||||||||||||||||||||||||||||||||||||||||||||||||||||||||||||||||||||||||||||||||||||||||||||||||||||||||||||||||||||||||||||||||||||||||||||||||||||||||||||||||||||||||||||||||||||||||||||||||||||||||||||||||||||||||||||||||||||||||||||||||||||||||||||||||||||||||||||||||||||||||||||||||||||||
1,5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生猪调出大县结余资金项目 第三标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生猪调出大县结余资金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猪调出大县结余资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生猪调出大县结余资金项目 2.2、招标编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境内 2.5、总投资额:****168.39元 第一标段:****440.55元 第二标段:****727.84元 第三标段:78000.00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建设规模及内容:用于生猪生产环节设备设施更新、猪舍改造等方面内容。 2.8、计划工期: 第一、二标段:60日历天 第三标段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生猪调出大县结余资金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生猪调出大县结余资金项目施工 第三标段:**生猪调出大县结余资金项目监理 2.10、招标范围: 第一、二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三标段:施工全过程及保修过程中的监理 2.1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二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1.4、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 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起算)。 3.2、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起算)。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地点:**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会员系统网上下载。 3、方式: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文件,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 ,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详见http://www.****.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时刻关****交易中心****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4、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5、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4年05月23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23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综合服务大厦 11 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服务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须缴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联 系 人:刘先生 地址:**市**西关西街53号 联系电话:150****1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青年**段602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0371-****1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0371-****1222 监督单位 ****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1-****697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公厅****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工程质量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财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11****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期间,直到授予中标的投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招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对上述作出书面承诺并附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在系统内提出,以便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内回复。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发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及允许分包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允许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具体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合格制) (4)定标方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监理任务范围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自招标文件澄清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自招标文件修改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3.2 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项目详尽内容,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2.2本项目若存在发包人提供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方案的情形,单位应根据所提供方案进行,并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方案的修改、优化、评审等所有相关工作,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相关费用。 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工程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书。 3.7.3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份数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提示: 1.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审小组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或超过30分钟回复者,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相关不见面操作流程详见“****交易中心-重要通知”。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办法 定标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并承诺。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附如期签订合同承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电子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提交至系统 (详细地址) 。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监理大纲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综合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推荐定标候选人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5执行。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电子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书面决议3.4.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4.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5评标结果3.5.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报告。 第四章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2)《****办公厅****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4)《**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试行)》; (5)本项目招标文件; (6****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7)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抽取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评审结果(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不能按时定标的,应当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方法 ****委员会将通过核查抽取法进行定标。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3人,设组长1名,成员2名,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单位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因素 在定标会议前****小组,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性核查,小组应根据项目特点特性综合权重,并出具核查报告。 核查内容包括: (1)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人员社保: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方式,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企业业绩、项目总监业绩:投标人近三年业绩,建设方出具的业绩综合履约情况证明等; (4)企业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5)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情况:(核查网站:**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存在行贿和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6)投标人不得存在其他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建筑市场各主体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强制性标准,经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后受到的行政处罚(查询渠道:**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7)报价合理性:分析报价的合理性、是否具有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8)监理大纲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针对性及服务承诺和合理化建议等。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含2家)时,招标人应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按照核查要求取消定标候选人资格的,应当书面报告****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摇号机),通过随机选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定标地点为****服务中心,定标时间及具体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定标候选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在定标时至****服务中心定标现场观看,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校验码除外,如其中含有字母则将字母摘除)数值由大到小排列确定1至N号号码球(N为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 ****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摇号机),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定标程序将全程进行音、视频记录及相关部门全程见证并存档备查。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等,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监理服务期限、资格条件、项目总监信息。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定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人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监理服务期限、资格条件、项目总监信息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定标候选人中重新抽取;当剩余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 1.监理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相关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专用合同条款 第五章 监理任务范围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第三标段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 __ __年____月____日 目 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五、承诺书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致: (招标人)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第三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元 ;监理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联系方式: (保持畅通) 邮箱: (正常接收邮件发送收件)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注:1、项目总监应附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2、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五、承诺书 (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____月____日 (二)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监理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借用、挂靠他人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所做出的承诺真实有效。****公司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自动退出本次投标!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代理机构) ****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监理标段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其他材料 (1)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文件中没有给出固定格式的,格式自拟。 附件1:业绩汇总表(企业业绩)
附件2:业绩汇总表(项目总监业绩)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附件1: 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 我公司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请各投标人依据本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内容如实填写
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企业业绩
项目总监业绩(如要求)
注:本表为必填项便于后期公示制作,不参与评审。****公司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填写,若与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