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南县臭水沟防洪治理工程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略),公示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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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1 | 贵南县臭水沟防洪治理工程 | 海南州贵南县过马营镇 | 贵南县农牧和水利局 | 青海海(略) | 总治理长度 1.05km。干流段共计修建护岸2005m,其中左岸为970m,右岸为 103(略) 2 座,潜坝总长 28m。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期划定施工范围,严禁(略),不得对周边人工林造成破坏;施(略)禁止碾压(略)。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的土方用防尘网遮盖,及时回填,并对压实的土方做夯实处理。易起尘的砂石料用密闭防尘网遮盖;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车辆运输采取篷布遮盖措施,尽量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活动,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泼洒降尘,粪便依托施工营地周边旱厕;采取临时施工围堰施工,禁止机械设备涉水施工,临时围堰内的基坑涌水在基坑内静置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洒水;搅拌罐冲洗废水通过设置的钢结构可移动沉淀槽收集后回用于拌料用水。严禁在项(略)水及生活污水。 (四)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村庄生活垃圾箱。施工完成后拆(略),施工场地及施工营地进行全面清理。 (五)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52(略))标准限值。 | (略) |
2 | 贵南县过马营白布沟防洪治理工程 | 海南州贵南县过马营镇 | 贵南县农牧和水利局 | 青海海禾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白布沟按保护对象河流区段共分为上、下游2段,沿岸存在居民或公路,其总治理长度3.5km。干流段共计修建护岸5.34km,其中左岸为3.47(略).64km,各沟道汇入口235m,全部为格宾石(略)左岸为204m,右岸为184m,全部为格宾石笼网箱护岸,新建潜坝2座,潜坝总长20m,过水路面1处;叶哇沟(略),过水路面1处。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期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活动;施工期与施工方式,选择在枯水期施;严格控制车辆行驶路线,(略)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工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的土方用防尘网遮盖,及时回填,并对压实的土方做夯实处理。施工营地四(略),易起尘的砂石料用密闭防尘网遮盖;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车辆运输采取篷布遮盖措施,尽量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活动,以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略)。施工期产生的(略),粪便依托施工营地周边旱厕;采取临时施工围堰施工,禁止机械设备涉水施工,临时围堰内的基坑涌水在基坑内静置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洒水;搅拌罐冲洗废水通过设置的钢结构可移动沉淀槽收集后回用于拌料用水。严禁在项目区河道内倾倒生活及建筑垃圾、排放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 (四)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村庄生活垃圾箱。施工完成后拆除各类临时设施,施工场地及施工营地进行全面清理。 (五)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源的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略)准限值。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