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西丽路38号、西丽路40号(原门牌为西丽中路49、西丽中路51号)
地 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西丽路38号、西丽路40号
项目编号:
(略)
出租底价:
(略)
面积:
(略)
截止时间:
(略)
租赁期限:
(略)
出租用途:
商业
特 色:
(略)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略)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略)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月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从承租期(略)(如合同生效日期为10月1日及以后的,月租金从承租期第三年起每年1月1日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3%)。免租期内承租方仍须向该物业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略) | ||
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应在每月15日前把当月租金存入委托扣缴租金专用账户,或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后向承租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租金发票。 |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广州市番禺(略) | 标的所在区域番禺区 | |
房产 | 出租用途商业 | |
190.13 平方米 | 租赁期限(略) |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西丽路38号出租建筑面积为103.05平方米,西丽路40号出租建设面积为87.08平方米,合计190.13平方米 | ||
免租期为承租期首月。免租期内承租方仍须向该物业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略) | ||
(略) | ||
不动产权证 | ||
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 ||
(略)平方米,西丽路40号出租建设面积为87.08平方米 | ||
商铺 | ||
广州市盈泰房(略) | ||
是 | ||
空置 |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略) | 挂牌公告期10 个工作日 | |
是 |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2)个周期 | |
首个(略),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略),最多延长12个周期。 | ||
联系出租方,联系方式(略)、(略) |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多次报价 | ||
1.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交易服务费为基础服务费加上增值服务费,承租方须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挂牌合同总租金的0.2%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中的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2.5%收取。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挂牌合同总租金:人民币(略).20元 (捌拾捌万玖仟零肆拾捌元贰角整)。如交易服务费不足人民币600元的由承租方补足 。交易服务费中的基础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最终签订合同总租金变化而改变。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物业租赁合同》、《廉政协议书》版本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廉政协议书》。 | ||
不允许 | ||
是 |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42210.00 元。 |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略)。) | |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1.意向方已仔细(略),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略)(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略),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略),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略)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略)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月租金、租赁合同保证金差额(如有)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划转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含港澳台)注册成立(略)能力的自然人(含个(略))。 2.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略)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意向承租方如为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略)须是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服从出租方管理者才具有报名资格,否则一经查出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 4.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略)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5.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 ||
1.本次招租只接受由一个主体独立参与,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组成联合体参与。 2.承租方必须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完善工商证照等申领相关手续,相关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必须负(略)(处理)等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略),费用投入由承租方承担。 4.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对该物业进行现场查勘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及物业相关证照等各方面的情况,同时清楚了解出租方将按此现状交付。物业出租面积、范围以出租方在产权交易所公示的为准,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该公示的面积、范围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已事先考虑该物业的(略)面积、范围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略),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因上述原因可能产生的风险,如因此导致不能经营或不能实现其物业使用目的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与出租方无关。 5.承租方在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时须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首年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和首月的租金。该物业租金不含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公摊费等其他费用,月租金从承租期第二年起每年1月1日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3%(如合同生效日(略),月租金从承租期第三年起每年1月1日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3%)。免租期为承租期首月;免租期内承租方仍须向该物业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摊费等费用(如有)。 6.在租赁期(略),须先向出租物业所在的出租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提交装修申请,经出租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审核准后方可动工,审核期内承(略),如因物业管(略),一切责任与后果与出租方无关。(如有) 7.租赁期间,如违(略),出现拖欠租金、拖欠费用、不配合出租方安全检查等违约等情况,同一违约行为在一个租赁年度内出现两次或在租赁期间的违约行为累计达三次的,即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对该物业的优先承租权,且将列入出租方不受欢迎名单,不享有出租方名下所有物业的承租资格。 8.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略),并承诺出(略)。 |
否 | ||
是 |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委托方(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略),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略) (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1.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略)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我方如被确(略),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版本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廉政协议书》等。 |
广州市盈泰房(略) | ||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略)。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略),同意贵所依法(略)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略),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略)。 |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注:地图(略),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黄先生、刘先生 | ||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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