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招)**重整项目-专用氧含量分析仪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重整项目-专用氧含量分析仪公开招标(WZ(略)-(略)1)招标人为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整专用氧含量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略),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在线氧分析仪\0-1.5% 0.75% 隔爆型 | 1.00 | 台 | 包1-专用氧含量分析仪 | ||||
2 | 在线氧分(略).5% 0.75% 隔爆型 | 1.00 | 台 | 包1-专用氧含量分析仪 | ||||
2.3 技术规格:(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略),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略),或按照“三证(略),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略)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商务偏差表,说明对招标文件中商务条款(主要是合同条款)的响应情况。 3.1.7 提供技术偏差表,说明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 3.1.8 投标文件须对技术询价书中所有“★”条款逐条做出响应。 “★”项只要(略)决投标;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的条款为普通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5项或普通条款与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累计超过5项时,否决投标。 3.1.9 投标人提供的重整专用氧含量分析仪型号应在国内石油化工连续重整装置或同类工况(温度(略))应用有良好的使(略),必须具有平稳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不少于1家,供货数量不少于2台,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分析仪具体型号、工程项目名称、装置名称、合同号、介质名称、设计压力、设计温度、用户联系人、合同日期,并提供对应(略)(价格(略)),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分析仪配置清单(清单必须包含分析仪型号)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10 投标人须提(略)(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略),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略) 3.1.11 接受重整专(略)(生产商)或配套系统集成商(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同一个重整专(略)。 3.1.12 投标人生产或代理(接受(略))的产品,近两年内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使(略),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略)。(已撤销的(略)) 3.1.13 投标人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销的行政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9日 8:00时至2024年5月8日 16:00时(**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略);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略)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略),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略)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略),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略),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5月10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略)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石化**工程(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化国际(略) | |||||
地 址: | **黄埔石化路239号 | 地 址: | **省**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3号京基大厦17层华南招标中心 | |||||
邮 编: | (略) | 邮 编: | (略) | |||||
联 系 人: | 郭丽莹 | 联 系 人: | 付依丹 | |||||
电 话: | (略) | 电 话: | (略) | |||||
电子邮件: | (略) | 电子邮件: | (略) | |||||
(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