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聊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暂行办法立法后评估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略)立法后评估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略)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为了解规章执行情况,更好发挥立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作用,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公告日期:根据立法后评估相关要求,公开征集意见的时间为(略)
意见征求方式:在公告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略)及执行情况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市自然**和规划局反映。
电子邮箱:(略)
联系电话:(略)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市经(略)中心501室。
附件:(略)
**市自然**和规划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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