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泗阳县高松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
索引号 | (略)/2024-00112 | 分类 | 规划计划 水利、水务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4-(略) |
文号 | 宿水办〔(略)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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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泗阳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泗阳县高松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泗水发〔(略)已收悉。根据《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泗阳县高松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通知》(苏水办建〔2024〕3号),以及《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十四五”时期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水计〔(略)等相关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高松河位于宿迁市泗阳县境内,全长24.6千米,北自城厢东龙门口,与东条堆河相接,南至高渡镇曹嘴村入洪泽湖,
是洪泽湖周边及以上区县域具有排涝、灌溉、供水等功能的县域重要河道。由于多年未经系统整治,(略)沿线建筑物老化等问题。为提高区域排涝及灌溉标准,保障区域防洪安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实施高松河整治工程是十分必要的。本次整治(略).6千米,保护人口10.5万人,保护耕地13.5万亩,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8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2万亩,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354万公斤。
二、同意高松河整治工程排涝标准10年一遇、防洪标准2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Ⅲ等,河道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4级。
三、同意高松河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22.94千米,岸坡防护5.2千米,堤防加固11.326千米,拆(新)建沿线配套建筑物11座,恢复防汛道路2千米等。
四、本工程永久占地127.98亩,均为(略)。临时占地1156.76亩。
五、核定工程概算投资7439万元,其中省级以(略),县级配套资金3719万元。
六、该工程由你局负责组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管理;招标报告报省水利厅备案;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由你局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配套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措落实到位;施工总工期15个月,完成后由市水利局主持竣工验收。
七、请你局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建〔(略)要求,加强工程建设的协调管理、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认真编制施工图设计,精心组织项目实施;优化弃土区布置,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及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档案和财务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并通过验收。
附件: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泗阳县高松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通知(苏水办建〔2024〕3号)
宿迁市水利局
2024年4月29日
(此件部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