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2024年5月7日12时至2024年5月8日12时在**拍卖平台对平顶****公司等14户不良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1日(基准日),标的债权涉及未偿本金人民币70,933,255.41元,利息50,535,325.49元,费用500,415.46元,债权总额121,968,996.36元。
挂牌价格:700万元,保证金:210万元,意向竞买人请于挂牌期限内在**拍卖平台报名竞价。详情请登录**拍卖平台网站(https://zc-paimai.****.com/)查询。
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竞价标的涉及的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竞价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人员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与参与竞价标的转****公司工作人员、竞价标的涉及的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3****银行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为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公司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4)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或详情咨询,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来电咨询,如发现阻挠咨询现象,可向转让方举报。
咨询电话:186****9086
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电话:0371-****6660
监督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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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本金余额 | 欠息 | 费用 | 债权总额 | 担保详情 |
1 | **** | 4,300,000.00 | 2,962,695.82 | 2,353.00 | 7,265,048.82 | 保证:**市恒****公司、张超。 |
2 | **市****公司 | 1,799,999.49 | 1,269,364.16 | 7,945.82 | 3,077,309.47 | 保证:**市恒****公司、**省坤****公司、韩志豪、韩**。 |
3 | **市****公司 | 4,499,133.17 | 3,016,839.33 | 43,926.00 | 7,559,898.50 | 保证:**市恒****公司、李风琴、佟俊杰、李**。 |
4 | ****商贸有限公司 | 7,499,592.76 | 5,197,624.23 | 71,324.00 | 12,768,540.99 | 保证:**市恒****公司、梁溯贤。 |
5 | 平顶****公司 | 4,699,000.00 | 3,163,200.08 | 0 | 7,862,200.08 | 保证:**市恒****公司、张小伟、郎中峰、魏继会。 |
6 | ****商贸有限公司 | 3,999,858.89 | 2,849,261.86 | 40,656.00 | 6,889,776.75 | 保证:**市恒****公司、张晓辉、董伟峰。 |
7 | ****商贸有限公司 | 9,300,000.00 | 6,966,893.30 | 88,118.00 | 16,355,011.30 | 保证:**市恒****公司、王静、高雅强。 |
8 | ****公司 | 9,799,999.97 | 4,749,761.61 | 85,374.00 | 14,635,135.58 | 保证:**市恒****公司、****公司、李广丽、李献丽。 |
9 | 平顶****公司 | 2,795,320.08 | 1,590,364.05 | 34,990.00 | 4,420,674.13 | 保证:**市恒****公司、平顶****公司、王保保、柴许阁。 |
10 | **绿****公司 | 888,742.72 | 2,326,253.64 | 0 | 3,214,996.36 | 抵押:李明现名下位于**市新**九天庄园30号楼东1单元5-7层东户的房产,与荆英平共有,面积为310.61平方米。保证:******公司、华红英、华星星。 |
11 | 河****公司 | 6,827,598.00 | 3,996,235.00 | 10,800.00 | 10,834,633.00 | 保证:**康龙众口****公司、**市宝****公司、李广欣、谷妹丽、董发有、李改先、董翠云、杨建坡、张留合、李艳鸽。 抵押:田****干休所的住宅,131.72㎡。 |
12 | ****商贸****公司 | 5,966,929.84 | 5,189,251.77 | 58,315.00 | 11,214,496.61 | 保证:河****公司、**县尧****公司、****商贸有限公司、陈俊峰、杨晓霞。 |
13 | 鲁****公司 | 5,999,980.78 | 4,164,364.31 | 56,613.64 | 10,220,958.73 | 保证:鲁****公司、****商贸有限公司、肖花枝、李红伟。 |
14 | ******公司 | 2,557,099.71 | 3,093,216.34 | 0 | 5,650,316.05 | 保证:****商贸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李成。 |
70,933,255.41 | 50,535,325.49 | 500,415.46 | 121,968,996.36 |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差补义务人等。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