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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环境局**分局:
报来的《关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县的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管理,同意**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04-01-****)可行性研究报告。原批复的(仁发改投审〔****〕6号)作废。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丹霞街道、扶溪镇、**镇、**镇、董塘镇、闻韶镇及黄坑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涉及**河、扶溪河、**河、黎屋水、董塘河和百顺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92处入河排污口标识牌、8****监测站、15个排污口流量实时监测、38个排污口常规视频监控。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9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用****.0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7.58 万元,基本预备费120.36 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级财政资**排解决。
五、项目工程招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项目在工程设计、开发建设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七、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项目用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九、设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十、批复该文件的主要材料有: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110号)、****办公室、县财政局、******局、****环境局**分局等部门意见。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年4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分局、******局、****管理局、县水务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省实施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查〔****〕266号),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说明如下: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法定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可以不招标。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3.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