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兴矿路区域城中村集中供热改造工程
建设项(略)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 彬州市兴矿路区域城中村集中供热改造工程 | ||
建设地点 | 陕西省咸阳(略)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0.0001 |
建设单位 | 彬州市(略) | 法定代表人 | 宫九成 |
联系人 | 衡杰 | 联系电话 | 133****7776 |
项目投资(万元) | 431.6 | 环保投资(万元) | 1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1-15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略)(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略)平方米,建设钢筋混凝土检查井4个;安装钢筋混凝土保护管24米,安装515KVA变压器1台等。项目建成新增供热能力8.5万平方米,可解决兴矿路区域160户群众冬季取暖问题。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现场粉尘和扬尘的产生量在不同的施工情况下变化很大,各种粉尘和扬尘在晴朗、干燥、有风的天气下,将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较大影响。为此(略),在施工现场周围(略),实行封闭式施工,对有可能(略),车辆驶出工地时应进行冲洗,防止随车带走泥土,同时对运输土石(略),防止沿路抛洒,污染城市环境。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直接通过统一规范排污口排放至市政管网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污水主要有基础施工中的泥浆水,建材冲洗水,车辆出入冲洗水等生产污水和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等。考虑到(略),要求对施工场地所产生的污水加强管理控制,冲洗(略),所排放的污水应设置专门沟渠,经格栅沉淀池处理,生活污(略),经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开发区排水管网。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减少施工期生产、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基础施工所挖掘的土石方、施工所产生的施工废料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不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废物,这些固废物集中堆放、土方及时回填,垃圾及时清运(须办理准运证),交有关部门进行(略)。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对周围声学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各种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及振动。在施工的各阶段均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各项规定,将施工噪声控制在限值以内。 | ||
生态影响 | |||
承诺:彬州市集中供热燃气服务保障中心 宫九成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彬州市集中供热燃气服务保障中心, 宫九成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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