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美术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公示
索 引 号 | FZ08114-2500-2024-00114 | 文号 | 无 |
发布机构 | 自然**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略) |
标题 | 关于**美术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美术馆项目位于**县上街镇,该项目于2023年6月2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350121202300058号) 。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33335平方米,容积率1.13 ,建筑密度33.93% ,绿地率35% ,总建筑面积55228.9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7588.7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7902.71平方米,机动车位301辆,非机动车位564辆。依据《**省实施 》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附图:(略)。 |
关于**美术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公示
(略)平方米,机动车位301辆,非机动车位564辆。
(略)平方米,机动车位364辆,非机动车位563辆。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地块规划条件及《**(略)
依据《**省实施》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5日。公示地点:**美术馆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略)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略))。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和规划局办公地点:**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略)。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略)
2、(略)(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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