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财政局以“四项措施”为着力点,完善监管机制,规范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在压减争议纠纷数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方面成效明显,政府采购领域全年共收到投诉案件40件,同比下降18.4%;共收到5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4件复议决定维持,1件当事人撤回。
一、规范质疑答复,压实各方责任
对2022年度政府采购质疑答复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将32家代理机构96个政府采购项目138份质疑答复材料纳入检查范围。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青财采〔2022〕11号)相关规定,对17家代理机构进行了扣分,并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2023年9月,为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代理机构责任,****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专题会议进行培训指导,印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工作的通知》(青财采〔2023〕9号),进一****政府采购质疑答复机制,营造公开、公平、高效、****政府采购环境。
二、聚焦关键环节,化解争议纠纷
****政府采购争议纠纷调解机制的作用,积极转变思路,对投诉、举报等案件分类施策,采取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模式,力争将可调解的问题化解在前端。****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清楚、理解存在偏差等事项,组织召开调解会,充分听取投诉人与被投诉人意见,投诉人提出的合理诉求,督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立行立改;投诉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加强解释沟通,解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策,争取化解投诉人疑虑。2023年,先后成功调解投诉等各类案件9起,****政府采购监管的职责内涵。
三、净化市场环境,保障公平竞争
2023年以来,共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6次,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有力维护公平竞争营商环境。针对政府采购领域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以不正当理由排斥或限制公平竞争等事项,****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先后开展4次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了处理。11月,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33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被检查对象,督促被检查代理机构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12月,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抽取确定33家社会代理机构和1家集中采购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对16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抽查。
四、提升作风能力,强化执法水平
****小组讨论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案件办理,开展疑难问题会商、多方研判,****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处理力量,不断优化投诉处理、行政处罚内部工作流程,提升行政裁决质量。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作风能力水平,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开展个人自学、专家带学、律师个案指导、案件集体研讨、经典案例分析等,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质量。在2023年**市第一届行政执法选树比武活动中,全体执法人员比学赶超、加压奋进,****管理处和一名业务骨干分获“优秀办案集体”“十佳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下一步,****财政局将聚焦营商环境再优化再升级,****政府采购执法工作力度,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政府采购市场提供更加公正、公平、高效的执法保障,为推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采购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