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农村千人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招标条件
祁阳市农村千人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程将以采购招标模式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略)招标人为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祁阳市农村千人级饮用(略)工作小组),项目已具(略),现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展招标(略)。
2、项目概况
2.1招标人名称: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祁阳市农村千人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程工作小组)
2.2比选项目名称:祁阳市农村千(略)
2.3招标代理范围:祁阳市农村千人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程的招标代理。
2.4项目投资:(略)
2.5服务周期:服务周期自签订相关服务协议至完成协议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为止。
2.6资金来源: (略)
2.7项目建设地点: 祁阳市七里桥镇、潘市镇、梅溪镇、羊角塘镇、进宝塘镇、八宝镇、肖家镇、白水镇、观音滩镇、三口塘镇、大忠桥镇。
3.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完成(略)。
3.2代理机构须在湖南省(略)(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3.3项目负责人(略):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类证书(注册建造师证或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或注册建筑师证或招标师证),且为代理机构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不少于3个月社保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比选文件报名
凡符合第3条“代理机构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4月30日9:00-17:00 (北京时间),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第3条“代理机构资格要求”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则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到项目工作小组(设在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略))205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代理机构按比选公告要求递交资料,报名时同(略)。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合格的(略),工作小组随机抽取四家代理机构,工作小组按随机抽取结果发出邀请函进行下阶段比选;代理机构报名为四家时,由工作小组发出邀请函进行下阶段比选;代理机构报名为三(略),选取人可以直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5、发布邀请函
报名时间截止后,经确定进入比选范围的代理机构,工作小(略)(可通过现场领取或电子渠道获取邀请函及比选文件)。未收到邀请函的代理机构不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比选。
被邀代理机构应在工作小组发出邀请函后2个日历日(含发出之日)内按照邀请函及比选文件要求编制、递交比选文件至项目工作小组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略))205办公室。
6、比选投标文件的递交
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17 时 00 分;
递交地点:项目工作小组(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略)))205办公室。
逾期送达(略)的比选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选取办法
本项目比(略)。
8、(略)
本次比选公告在祁阳生活网上发布。
9、本(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祁阳市农村千人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程工作小组)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经本人同意公开)
合作/投稿/微信号:(略)
合作/投稿/微信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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