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奎屯市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四标段(施工)一次招标公告(未开始招标)
1.招标条件
**州**市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四标段(施工),已由奎发改投资【2023】62号批复批准,本次招标额为161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建设单位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略)
2.1招标项目:**州**市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四标段(施工);
2.2建设地点:(略)
2.3项目概况:**及改建**市排水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
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12月30日。
总工期:(略)
3.招标(略):
3.1获取时间:20(略)日10时30分
3.2方式:于**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免费下载(网址http://(略)80.62/)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须具备(略),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所有证书均须合格有效。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略)
6.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行前往2.2所述地点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政府网及**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网址http://(略)80.62/)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 系 人: 张小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略)
法定代表人(盖章):
项目联系人:任鹏涛 联系电话:(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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