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库公告
根据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以及**高速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关于修订**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渝高速发〔2021〕88 号)与《**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库管理办法》(渝高速发〔2021〕343 号)的要求,**首讯(略)(以下简称“建库人”)拟建立非必须招标项目合格供方库,现诚邀满足条件的单位申请入库,并按照(略)。
一、基本原则
本次合格供方库入库审查,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欢迎具备相应能力且有意愿的企业参加。
二、(略)
(一)本次合格供方库共包含物资类、服务类两个方向,各子库(略)。
(二)申请入库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满(略):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主体;
2.具有满足相应类别建库要求的国家、地方或行业规定的专业资质;
3.具有满足相应类别建库要求的供应能力、业绩、人员、设备、技术等;
4.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同一子库中,申请入库单位之间单位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或者不(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入库情形
1. 存在下列情形的单位不得入库:
(1)按**高速集团或建库人供应商管理相关办法要求,集团或建库(略)(以集团市场部或建库人供应链管理部提供的名单为准);
(2)按集团或建库人供应商管理相关办法要求,集团或建库人永久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的(以集团市场部或建库人供应链管理部提供的名单为准);
(3)已给集团或建库人或建库人下属公司造成损失的(以相关单位提供的书面说明为准);
(4)集团及下属(略)(以各入库申请(略))。
三、评审标准及方法
本次合格供方库入库评审采用综合评审制。评审标准及办法详见附件1。
四、入库公告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入库申请者,请于2024年5月11日上午11:30(**时间,下同)之前在**高速集团官网(https://(略)com.cn/html/col(略).html)和招投标管理平台(http://(略)86.11:8088/pms/)下载入库公告、补遗、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建库及申请过程和全部内容。本项目不需要报名。
五、入库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截止时间:(略)
2.递交地址:**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52号东界(略)
3.递交方式:现场(略),若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当天将入库申请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若采用邮寄方式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入库申请文件邮寄到达递交地址,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否则建库人有权拒收,采用邮寄方式的申请人应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略),均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入库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以建库人实际收到入库申请文件的时间为准。
入库申请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4.其他:
(1)建库人将在入库申(略)进行审查工作,建库人在审查入库申请文件期间,可能要求申请(略),请申请人保持通讯畅通。
(2)如遇国家制度政策改革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改动,建库人将(略)。
(3)本次建库完成后,原集团招投标平台对应合格供方库均作废。
五、发布媒介
本公告相关内容**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略)com.cn/html/col(略).html)和招投标管理平台(http://(略)86.11:8088/pms/)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 址:**市渝北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