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渚镇]漓渚镇棠一村文体活动中心(家宴中心)建设项目-钢结构及装饰工程变更公告
漓渚镇棠一村文体活动中心(家宴中心)建设项目-钢结构及装饰工程
更正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略):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8.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2年后付清余款(质保期(略))。
现改为: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2. 合同价格、计量(略)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8.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2年后付清余款(质保期后28天内退回)。
2、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一(略)
2024(略)
附件:(略)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