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已由****委员会分别以渝发改交通〔2023〕1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运输部水运专项****委员会水运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及详细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含涪江智能美丽航道建设):位于涪江**段内(**至三星枢纽下10公里);按内河Ⅲ级标准,对涪江**段内(**至三星枢纽下10公里)126公里航道进行整治,设计航道尺度2.8米×60米×480米( 水深×航宽×弯曲半径),通航保证率98%;对双江枢纽坝下、中坝子滩、**枢纽坝下、埝塘湾、青岩子、二郎滩、鱼箭坝、磨盘滩、黄家坝、**中坝、坐金滩等11处滩险以疏浚、清礁和筑坝等措施进行整治,对部分浅点进行零星疏浚,配布航标97座,建设安全标志牌2座,建设谭家桥、****基地及VHF通讯系统、AIS系统等。涪江智能美丽航道建设分为智能化航道建设与美丽航道建设,其中涪江智能化航道主要通过建设电子航道图、航道全要素感知网、数据中心、综合支撑基础设施,以及各类应用系统,即“****中心一支撑 N 应用”工程,实现涪江**段全线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化服务。涪江美丽航道主要从三个方面实现美丽航道:一是利用区县沿江美丽乡村建设、城市**景观等成果; ****政府合力建设美丽涪江;三是在航道整治、船闸改造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入生态美丽元素。整个项目建设年限为3年。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含涪江智能美丽航道建设)3154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40万元。
2.4 招标范围: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及详细勘察,包括勘察(含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涪江**段智能美丽航道设计、地形图测绘、后续招标技术服务工作、设计后续服务工作、配合现场设代工作(施工图阶段)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工作(含必要的报告等),并协助通过相关评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投标人履行完合同义务为止,其中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含初步设计概算)送审稿。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和勘察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航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参与本次招标的约定:潜在投标人可参与“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及详细勘察”和“**江草街库尾航道整治二期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及详细勘察”中的任意一个或两个项目投标。若投标人同时成为****一中标候选人且各项目拟派的人员无重复的,则该投标人同时成为上述两个项目的中标人;若投标人同时****一中标候选人且各项目拟派的人员有重复的,则该投标人只能被确定为最高限价较高的“涪江**段航道整治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及详细勘察”项目的中标人,另一个项目的中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递补。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6号天王星商务大厦B座23楼 | 地址: | **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1702室 |
联系人: | 邓先生 | 联系人: | 杨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4299 | 联系电话: | 023-****5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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