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屏街道奉中微型消防站第三方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略)(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锦屏街道奉中微(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锦屏街道奉中微型消防站第三方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 (略)
预算金额(元): (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灭火应急演练、消防知识宣传、街面店铺消防巡查、夜间接处警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略)。如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略),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略)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略),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略)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略)。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略)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本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二楼21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略)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