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经费(主城区)采购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经费(主**)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经费(主**)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市涪**云泉南街2号 园艺集中办公区6号楼
联系方式:0816-****986
供应商(乙方):****
地址:**省**市涪**工区街道
联系方式:130****21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1 |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1(项) | ¥2,635,008.00 | ¥2,635,008.00 | 项目主要服务内容 乙方组建一支60名专业信息采集队伍,每人配备1部信息采集设备,按照城市事、部件管理标准、巡查监管要求,在**市建成区(主**)数字城管覆盖区域内,以人工巡查的方式负责对城市建管事件问题及部件完好、变更信息的限时采集;按要求对热线投诉、网上举报、视频监控、领导交办等途径反馈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对所发现问题结案**行核查;对政府关注的专项内容提供专项普查服务;对责任网格内力所能及的市容秩序、环境脏乱差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按要求提供数字城管工作周报、月报等数据分析、趋势分析服务;完成甲方其他指定任务。工作时间为全年365天8:00—20:00(周末节假日不休息,特殊要求:以甲方通知调整时间为准。),信息采集员每人每天上报有效案件不低于25条。 履约验收 1、第一个服务周期期满前30日之内,由甲方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乙方已提供的服务进行履约验收,验收合格结果作为续签合同的依据之一。 2、第二个服务周期期满前30日之内,由甲方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乙方已提供未验收的服务进行履约验收,验收合格结果作为续签合同的依据之一。 3、第三个服务周期期满后,由甲方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乙方已提供未验收的服务进行履约验收。 4、其他验收要求:甲方应参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的相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的承诺进行验收。 |
合同金额: 2,635,008.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叁万伍仟零捌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01日至2025年04月30日
履约地点:**省**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经费(主**)项目合同(2024.5.1-2025.4.30).pdf
****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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