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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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略)
(略)已委托(略)承担“(略)”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性质:(略)
建设地址:(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略)年产20000吨耐高温尼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用地约35亩,建筑面积约14000m2,生产厂房为框架结构;产品主要为耐高温尼龙,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家电、半导体等领域。建设内容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万吨/年生产装置、配套储运、安全环保及公用工程等设施;二期建设:1万吨/年生产装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略)
单位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经开区管委会311号房(大英县郪(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联系地址:(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下载并(略)(见附件),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略),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以邮戳日期为准)。
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