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山洪沟治理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 **市山洪沟治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大孤山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0.0001 |
建设单位 | **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张新伟 |
联系人 | 王楠 | 联系电话 | 0631(略)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8.9 |
拟投(略) | 2024-12-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对万户山洪沟进行治理,治理(略).26km,铺设草皮400㎡,修建漫水桥4座,修建拦河坝2座,治理段西侧沥青路铺设700m,河堤修建护栏650m,维修交通桥2座(两侧护砌)。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施工现场设置集体食堂,食堂外统一设置垃圾桶,剩饭与垃圾集中装袋,淤泥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有环保措施:工程施工中减少使用震动较大的施工机械,减少对周围建筑及居民影响,备用电机设置隔音棚,降低发电机使用过程中的噪声污染,对生产工作的机械限制施工时间,22:00-8:00夜间不安排施工。 | ||
承诺:**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张新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张新伟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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