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沈阳支队装备建设项目-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沈阳支队装备建设项目-车辆项目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1(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1(略)
采购需求:采购干粉消防车1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日内,送至(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采购前突皮卡车38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日内,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日内,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至 (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略)
方式:(略)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8号A座7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4.购买招标文件汇(略)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略)。邮件主题需注明“项目名称、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
二、最高限价
(1)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1(略)
(2)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1(略)
(3)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三、其他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小北关街202巷14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辽宁省沈(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