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 **省**市**市**大道106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省**市宁**苑B-1004室 | |
项目名称 | **市**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七山路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29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省广****村民组 14 号 | |
投标报价: ****2499.00元 | |
工期: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0分 | |
项目负责人:童红梅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0941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省**市**区古泉镇荀竹村蔡村组 36 号门面房 | |
投标报价: ****2942.55元 | |
工期: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0分 | |
项目负责人:江长旺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134********0489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省**市桃州镇太极大道 329 号 | |
投标报价: ****3373.25元 | |
工期:1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0分 | |
项目负责人:施门发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0599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公司、******公司因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邦青****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同川****公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取了税金,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计取了税金,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公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取了税金,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司、******公司****委员会查询在职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人数配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7.2规定,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
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6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张先生(招标人)、刘女士(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563-****200(招标人)、0563-****864(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